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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評審程序

1. 初審

參賽單位提交的資料將根據獎項的評審準則進行審核,然後由主辦方挑選入圍作品進行最終評審。

2. 最終評審

入圍單位將獲邀參加最終評審,向評審委員會進行面對面的案例講說及答問環節。評審委員由來自主辦單位、政府部門、行業協會、專業機構及支持機構等機構代表組成。評審委員對大獎結果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 

評審準則

年度最綠模範商場及商舖(第1和第2類別)
 
保護環境的有效性及影響
30%
展示特定範疇的策略目標及可量化結果,包括能源效益、減廢、碳管理、卓越 ESG 表現及其他相關綠色措施。評核基準包括措施的全面性,以及其超越行業標準之長遠成效的能力。
  • 項目落實 (15%): 評估綠色措施的規劃與執行情況,審視其全面性以及是否符合策略目標。
  • 成效與影響 (15%): 評估環境成果,有關成果須輔以量化數據及實質環保效益闡述。
創新或獨特性
25%
評核個案是否具備創新元素,或採用獨特且具變革性的方法,展現其相較於業界常規的顯著突破。
持分者參與及溝通
25%
評核個案與不同持分者溝通之有效性,以及積極推廣可持續發展措施的影響力與成效;範疇包括資訊共享、意見收集、專業培訓、內外部活動及宣傳計劃等。
延續性及擴展性

20%
評核個案的未來發展計劃,關注其長期可行性及規模擴展的潛力,以創造更大的影響。
 
 
年度合作項目(第3類別)
 
環境影響力
30%
評核項目的策略目標及可量化的表現,闡述項目如何有效應對環境挑戰,並帶來長遠的積極影響。
  • 項目落實 (15%): 評估項目的規劃與執行情況,審視其全面性以及是否符合策略目標。
  • 成效與影響 (15%): 評估環境成果,有關成果須輔以量化數據及實質環保效益闡述。
協作性與夥伴合作
30%
評核項目如何透過與持份者的積極合作,創造協同效應,並為各方帶來共享價值及持續效益
社會影響力

20%
評核項目對社會帶來的具體及長遠影響,例如身心健康與福祉、社會包容性、道德及公平實踐等。
創新或創意性
20%
評核項目是否具備創新元素,或採用獨特且具變革性的方法,傳達有效的信息及達成卓越的項目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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